实行计划生育公益金补助是我县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中的其中一项措施,计划生育公益金补助由个人提出申请,经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初审,县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办公室调查审核,最后由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符合计划生育公益金条件有三类:一类对象为因独生子女发生严重意外伤残或者死亡,且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家庭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每人(每户)每年补助1000元,连续补助15年,没有参加养老保险,一次性给予享受补助1000元;二类为对象发生严重意外伤残或者死亡的计划生育的夫妇双方,每户给予一次性补助1500元;三类为对象父母一方死亡,目前仍为单亲的特殊计生困难家庭户,每户给予一次性补助300元。
据统计,自2003年开展计划生育公益金工作以来,全县已有782户家庭得到了补助,补助金额达363100元,真正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解决了后顾之忧和实际困难,使他们享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通讯员 吕伯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