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保市级统筹有关社会保障卡进程安排,社会保障卡将分期分批发放,现将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0年12月14日前已参保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领的,请同时提供本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在下列规定时间内到劳动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社保卡。
二、统一领卡时间、地点:2011年3月14日起至4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到劳动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周三、周五上午因举办劳动力交流会,不发放社会保障卡)。
三、具体领卡时间,按参保人员出生时间分批安排如下:
四、说明
1、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卡的,以后请到二楼社保大厅领取。
2、部分人员因社保数据库中无照片信息或信息有误,未能成功制卡的,请提供照片或核实信息,由社保卡中心另行制卡(具体发卡时间另行通知)。
3、单位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发放另行通知
4、2011年12月31日之后就医、购药一律采用社保卡,身份证和原医保卡停止使用。
新昌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