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财税之窗
3上一期   下一期4  
 
标题导航
 
2011年11月03日 星期四 出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昌县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新昌县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财税[2010]105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税友龙版〉第一批试运行应用单位的通知》(浙地税函〔2011〕155号)、《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新昌县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19号)规定,我局已委托新昌县正平房产评估事务所对新昌县存量房产进行重新评估,从2011年12月1日《税友龙版》上线运行起,新昌县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特此公告。

  2011年10月3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今日快讯
   第03版:财税之窗
   第04版:今日民生
   第05版:今日关注
   第06版:新昌警方
   第07版:移动资讯
   第08版:专刊
新昌县地方税务局关于《浙江地税信息系统》软件升级有关事项的公告
【12366热点问题解答】
新昌县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新昌县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的公告
县财税局举办“阅读经典红书 激发工作热情”主题演讲比赛
关于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您需要的电话号码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2012年县政府民生实事工作的通告
今日新昌财税之窗03新昌县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新昌县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的公告 2011-11-03 2 2011年11月0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