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
2012年10月15日上午,时间半天。
二、地点各乡镇(街道)自行安排,一般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所在地。
三、参加接待人员
县四套班子领导、所在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县级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乡镇(街道)信访分管领导和信访干部、有关派出机构人员。
中共新昌县委新昌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