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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06日 星期二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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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公告
第4号
  经县政府同意,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决定从8月8日起,调整我县客运出租车运价和完善出租车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简称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客运出租车运价调整的主要内容为:1.起步价每车次由现行5.00元调整为8.00元,起步里程仍为2.5公里,停收现行每车次2.5元的燃油附加费。2.超过起步里程后,每车公里价格仍为2.20元。3.免费等候时间5分钟,超过5分钟部分,每2.5分钟加收1.10元的等候费,不足2.5分钟按2.5分钟计算。4.出租车载客行驶超过8公里以上部分的里程运价,在每公里运价2.20元的基础上加收40%的回空行驶费。载客时间在23时至次日6时的,在每公里运价2.20元的基础上加收20%的夜间行驶费。

  二、完善出租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的主要内容为: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客运出租车燃油代表品确定为93#汽油(测算基价为7.27元/升)。当93#汽油价格持续15天(如上级主管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下同)达到或超过8.27元/升时,每车次可加收1.00元的燃油附加费;当93#汽油价格持续15天达到或超过9.27元/升时,每车次可加收2.00元的燃油附加费;当93#汽油价格持续15天达到或超过 10.27元/升时,每车次可加收3.00元的燃油附加费;以后依次类推。反之当93#汽油价格下降达到上升时的同等额度时,相应减收燃油附加费。

  具体详见新昌县人民政府网站(www.zjxc.gov.cn)“政策文件栏”《关于调整客运出租车运价和完善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的批复》(新发改价〔2013〕139号)文件。

  特此公告。

  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

  201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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