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新昌建管
3上一期   下一期4  
 
标题导航
最近,县建筑业管理局先后发出《新昌县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开展“绿色工地”创建工作的通知》,释放出新昌建筑业低碳发展、文明发展的强烈信号。~~~
最近,县建筑业管理局先后发出《新昌县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开展“绿色工地”创建工作的通知》,释放出新昌建筑业低碳发展、文明发展的强烈信号。~~~
最近,县建筑业管理局先后发出《新昌县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开展“绿色工地”创建工作的通知》,释放出新昌建筑业低碳发展、文明发展的强烈信号。~~~
 
2013年08月27日 星期二 出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最近,县建筑业管理局先后发出《新昌县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开展“绿色工地”创建工作的通知》,释放出新昌建筑业低碳发展、文明发展的强烈信号。
新昌建筑业吹响低碳发展集结号
(资料图片)
  新昌新闻网记者 胡夏锋

  剑指施工扬尘

  《新昌县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暂行规定》解读

  何为建筑施工扬尘控制?

  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是指对建筑工程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施工中,施工现场内建筑材料、施工垃圾的清运、堆放、存储过程中,产生的影响大气质量的细小颗粒漂浮物的预防和控制。

  要实现怎样的控制目标?

  严格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控制和减少建筑施工中产生的扬尘污染,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工作职责如何划分?

  新昌县建筑业管理局:负责全县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将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纳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内容。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工作负总责,应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组织和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控制措施。

  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负主体责任,应认真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保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投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是落实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执行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实施方案,组建现场管理机构,指定项目部扬尘防治专职人员,做好扬尘防治工作的实施和管理;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现场监督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各项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做好日常检查,纠违工作。对现场存在严重的扬尘污染隐患,有责任向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

  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现场扬尘防治工作负监理责任,具体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执行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实施方案、现场管理机构建立、扬尘防治责任落实到位等情况。施工现场发生扬尘污染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新昌县建筑业管理局报告。

  事前如何保障?

  建筑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或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按照计价规范要求,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投标方应以不低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下限费率报价。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向新昌县建筑业管理局提交相关资料;新昌县建筑业管理局在办理合同备案时对施工合同中有关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条款进行审查。

  施工单位应制定和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措施,确保专款专用,必须用于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针对工程特点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完善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方案。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和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监理单位应按照施工扬尘专项控制方案进行监督管理。

  建立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方案报监制度。办理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时,施工单位必须填报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方案。

  事中如何控制?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施工现场应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档,围档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围档高度不低于2.2米;工地出入口、作业区、生活区等场内主干道应采用砼硬化,道路的强度、厚度、宽度应满足安全通行和卫生保洁的需要;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池,配备高压冲洗设备,冲洗池四周必须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并建立车辆冲洗台账。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网络系统,禁止将泥浆、污水、废水等直接排入河道或下水道中;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在驶出建筑工地之前,必须采用相应措施,防止渣土在运输过程中沿途抛、撒、滴、漏,污染周边环境;暂时不能清运的土方,必须集中堆放,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

  施工单位应建立扬尘控制的教育和技术交底制度,把环境保护知识纳入“三级教育”内容,对所有进场人员都进行环保教育,作业前要对工人进行扬尘控制的技术交底。

  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应按平面布置图分类、分规格存放。散体物料应当采取围栏、覆盖等措施。易产生粉尘的水泥等材料应当在库房或密闭容器内存放。

  在建工程在主体施工阶段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密目式阻燃安全网进行全封闭,确保严密、牢固、平整、美观。凡是有污染和破损的,必须立即更换。

  提倡施工现场建筑垃圾袋装、桶装化。建筑垃圾应通过密闭输送管道清运,或者采用封闭容器装运,严禁凌空抛撒。

  施工现场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对大气的污染,使用油、气、电等洁净燃料,禁止使用木材等污染性燃料。

  事后如何奖罚?

  鼓励支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研究开发绿色环保施工技术,使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努力控制施工扬尘造成的污染。对扬尘控制工作做得好的企业以及建设项目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投入的一定比例的经济奖励。

  对违反规定的,由县建筑业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予以停工整顿,并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将相关责任主体的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开展情况记入企业信用记录,并与市场准入、评优评先、评杯评奖等挂钩。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快讯
   第03版:民生
   第04版:人文
   第05版:关注
   第06版:新昌建管
   第07版:法治之窗
   第08版:专刊
新昌建筑业吹响低碳发展集结号
评选绿色工地
关于开展新昌县建筑工程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今日新昌新昌建管06新昌建筑业吹响低碳发展集结号 2013-08-27 2 2013年08月2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