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绍兴海关驻新嵊办事处介绍,按以往规定,经营企业开展异地加工贸易,需到其商务部门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并向经营企业主管海关提出异地加工申请,经营企业主管地海关审核同意后制作关封,经营企业持关封到加工企业所在地的主管海关办理手册设立手续。
由于分属杭州、宁波两个直属关区,我县经营企业赴宁波开展加工贸易,或者宁波的经营企业来我县开展加工贸易,两地海关都要跑,手续较为繁琐。今年8月,海关总署批复了《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方案》,为简化异地加工贸易手续创造了条件。杭州海关与宁波海关从服务全省经济大局出发,率先建立协作联系配合机制,并于12月1日起在省内推行该项简化措施,我县企业开展异地加工贸易将直接受益,也就是说,我县经营企业赴宁波开展加工贸易直接到宁波的海关办理手续即可,而宁波的经营企业来绍兴市开展加工贸易也仅需到绍兴海关驻新嵊办事处办理手续。 (通讯员胡定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