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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驾驶员勿抱侥幸心理一旦撞坏须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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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4日 星期三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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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与大桥限高架“过不去”
望驾驶员勿抱侥幸心理一旦撞坏须承担赔偿责任
  新昌新闻网记者吕建刚报  6月2日被货车装载超高货物撞击,6月3日被厢式货车撞击,6月4日被水泥搅伴车撞击,11月25日被装载挖土机车辆撞击……这是城东大桥限高架设置以来所遭受的几次严重损坏,而一般的轻微撞击则很难统计。 

  其实说起来,大桥限高架几年前就设置了,新昌江第一座大桥新昌大桥率先实施。此后,鼓山大桥等也先后设置,但屡屡有大型车辆撞击限高架的事故发生,鼓山大桥南侧被撞断后还重新进行了基础浇筑和加固。城东大桥限高架于今年5月15日开始施工,6月2日完工,此后与之撞击的事故“此起彼伏”,造成南北端限高架横梁弯曲下垂、基本损坏等不同“伤情”,限高架根据不同受损情形或维修或重新安装,而肇事车辆则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按相关程序处理。其中第三次事故造成北端限高架横梁弯曲,事故已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处理,肇事车辆还赔偿横梁损失39800元。新近的一次事故发生后,维修单位派人于12月初对限高架进行了修复。 

  大桥设置了醒目的限高架,为什么还有驾驶员要强行通过造成“两败俱伤”呢?受市政部门委托负责限高架维修、管理、养护的县建设局城乡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继东一语道破:“这些驾驶员就是抱着‘可能会过去’的侥幸心理,最终产生严重后果。”王继东说,限高架在设计时考虑到车辆撞击因素,安全系数相当高,不会一撞就断。他希望大型车辆驾驶员在过限高架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无法通行的,务必绕道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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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与大桥限高架“过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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