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业时间:2015年1月13日-2015年1月14日。
2.作业地点:经空域管制部门批准新昌长沼水库库区范围为增雨作业点,有效范围以作业点为中心半径10公里内的行政区域。
3.作业使用设备:WR-98型人工增雨火箭。
4.如果发现故障弹,请不要靠近,并立即向当地政府或派出所报告。不可擅自拆除、搬动或储藏。
5.意外情况请与县人影办联系。
人影办联系电话:86251650 13735250801
人影办地址:新昌县江滨西路182号气象局二楼
新昌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