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县公安局获悉,日前该局侦破了一起恶意“逃废债”违法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梁某在新昌涉及民间借款及银行贷款2000余万元,为逃避债款,在广西注册了新公司,并逃匿至河南安阳。办案民警经过一个月的侦查,最终在12月3日凌晨,依法将其抓获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针对恶意逃废债行为,县委、县政府专门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打击逃废债工作。同时,还建立县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由县防险办、金融办、公安局、发改局、国地税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全县开展依法打击恶意逃废债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启动后,县公安局通过与县府办、金融办等单位的合作,已对全县涉嫌恶意逃废债的企业进行摸排梳理,对17家企业确定1家重点企业、6家约谈企业。
“恶意逃废债现象增多,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还会对整个社会信用环境带来严重影响。”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毅表示,接下来,该办将通过建立联合惩戒制度等措施,将恶意逃废债行为纳入失信“黑名单”,坚决遏制恶意逃废债行为。对恶意逃废债行为人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对债务金额大、主观恶意明显、社会后果严重的,集中力量加大侦办追捕力度,尤其是出逃至国(境)外的犯罪嫌疑人,将采取出国(境)缉捕与规劝相结合的方法,抓捕犯罪嫌疑人归案,切实震慑犯罪,全力维护我县金融体系安全稳健运行和社会秩序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