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两会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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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31日在新昌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2016年1月31日在新昌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2016年02月03日 星期三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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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6年1月31日在新昌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新昌县人民法院院长 钱长龙

  2015年,我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法治新昌、平安新昌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全年新收各类案件8701件,办结8575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38.18%和36.48%,均创历史新高,被市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一、坚持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581件,审结582件,判处罪犯862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83人。严厉打击故意伤害、“两抢一盗”、强奸、敲诈勒索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犯罪案件222件332人,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险驾驶、涉黄赌毒等犯罪案件共260件349人。依法惩处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

  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454件,审结2472件。审结家事类纠纷575件,道路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责任等赔偿纠纷案件1127件。稳妥审理涉侵害“农嫁女”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126件。受理各类商事案件2145件,审结2172件。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126件,标的额4.39亿元。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纠纷,民事调撤率59.39%。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20件,审结116件。19件案件经协调促成和解撤诉。依法履行司法监督职能,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占判决的12.72%。受理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261件,准予执行256件,其中以“裁执分离”准予执行86件。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已连续四年达100%。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邀请行政执法人员旁听案件庭审。 

  强化胜诉权益保障。新收执行案件3342件,办结3177件,同比分别上升86.29%和77.59%,执行到位金额1.95亿元。主动争取各方支持,查询被执行人存款、车辆、房产等各类财产信息18479次。公开曝光1722人次,限制高消费431人次,将1831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节假日和夜间突击出警83次。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联系,协助控制被执行人21人。加大对抗拒执行、逃避执行、规避执行行为的惩治力度,拘留131人次,移送公安机关侦查1人,判处罪犯1人。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执结案件1005件,执行到位金额2139.8万元。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保障重点工作依法推进。妥善处理钦寸水库、鼓山公园、“三改一拆”等重点项目中出现的拆迁、拆违等涉案纠纷,兼顾工作整体推进与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助力“五水共治”,审结环保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环境污染案20件,准予执行率达100%。稳妥审结46件涉131名钦寸水库移民群体性行政案件。对胡某等57户移民作出准予强制搬迁行政裁定。

  支持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抓好涉企纠纷的差异化处置工作,加强金融专项审判,审结金融类纠纷案件420件。快速办结银行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15件,标的额5660余万元,阻断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扩散。加大金融债权执行力度,执结金融债权案件441件,标的额1.13亿元。妥善审理建设工程、房屋买卖等纠纷91件,标的金额1.58亿元。

  助力新昌经济创新发展。依法制裁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审结涉案金额高达1.7亿元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3件。向3家规上企业派驻科技指导员,零距离为企业创新做好司法服务。加大司法服务力度,帮助企业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助推社会治理法治化。延伸司法工作,及时向党政机关和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6件。大力开展法制宣传,举行公众开放日13次,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到法院参观交流600余人次,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活动11次。连续三年召开金融审判与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发布金融审判白皮书。着力维护社会秩序,对非正常信访、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依法作出刑事判决。 

  三、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提升司法公信

  稳步推进司法改革试点。成立深化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加强思想引导、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依据司法规律和实际工作需要,配套制定相关文件。通过细化评价体系、量化考核(考试)等方式,首次遴选确定了31名入额法官,将优秀法官资源集中到审判一线。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完善以审判权为核心,以审判监督权、审判管理权为保障的审判权科学运行机制。

  不断完善便民利民举措。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共登记立案5850件。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与县司法局共同设立法律援助中心法院工作站,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发展和创新“枫桥经验”,诉前成功化解各类纠纷113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缓、减、免诉讼费14.62万元,向15名案件当事人、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8.5万元。对全部诉讼档案进行电子化扫描,实现了档案查询的便捷高效。

  拓展司法公开广度深度。全面构建阳光司法机制,积极开展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上网公开裁判文书3352份。搭建司法网拍平台,成交50件,总成交金额达1.26亿元,网拍率100%。深化执行公开,推行“一案一流程图”制度。召开审判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3次,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回应舆论关切,重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

  优化审判质效管理机制。落实裁判文书和案卷评查机制,办结案件948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9.74天。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办结案件176件,当庭宣判率100%。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未结案“百日攻坚”活动。

  四、坚持从严治院,加强法院自身建设

  重视思想引领。扎实开展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开门征求意见,着力解决“六难三案”问题。加强审务督察,开展院领导内部巡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提升队伍凝聚力。

  强化能力建设。通过邀请专家讲座、互动研讨、专题调研等形式努力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充分发挥刑事、民商、行政等7个专业指导小组的作用,统一裁判尺度,规范法官裁量权。与绍兴市委党校联合举办2期法官综合素质培训班,对全体干警实行轮训。

  严守廉洁司法。建立全院干警廉政档案,开展领导干部“诺廉述廉评廉”工作,落实中层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深入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拓展监督范围。

  提升服务保障。加强人民法庭软硬件建设,全面实现法庭高清数字化,稳妥推进庭审记录改革,加强警务保障和安全防范,确保法院正常工作秩序和当事人的安全。

  五、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各项工作

  2016年,我院总体工作思路是: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根据县委各项工作部署,推进司法改革,深化司法公开,优化执法办案,强化司法廉洁,提升司法公信,自觉接受人大、社会各界监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严格公正司法。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发挥审判职能,落实立案登记制,严格执行新行政诉讼法,加大对规避执行的制裁惩罚力度,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审判效率。

  服务保障大局。妥善审理好各类民商事案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继续做好帮扶解困、金融债权处置等工作,妥善处理在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和鼓山公园推进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推进司法改革。优化法院机构设置,加强司法资源配置,深化司法责任制等基础性改革。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强化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违法审判倒查问责制。

  建设过硬队伍。进一步加强审判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大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和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评查问责力度,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审判执行节点管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内外监督,开展凝聚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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