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院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提升工作法治化水平,坚持强化自身监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严格司法,认真监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
严格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540人,移送审查起诉1119人。突出惩治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案件,批捕200人,起诉264人;对黄赌毒进行专项打击,批捕组织、容留卖淫、开设赌场、贩卖毒品、容留吸毒等犯罪嫌疑人98人,起诉233人。开展对“涉网三领域”犯罪专项整治,办理犯罪嫌疑人83人。高度重视复杂敏感案件的办理,注重听取各方意见,准确把握刑事政策,力争案结事了,引导形成崇尚法治的社会风尚。
严格履行职务犯罪惩防职能。全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 14人,渎职侵权犯罪5人,其中大案16人,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积极组织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和领导干部、基层干部“三领域二干部”专项办案,从中查处16人。突出查办以权谋私、严重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渎职犯罪。切实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对钦寸水库建设等8个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同步预防,提出预防检察建议3件。
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诉讼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4人,监督撤案3人,追捕5人,追诉8人;提出刑事抗诉1件,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417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5件,办结民事行政裁判监督案件3件;监督收监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罪犯21人,建议对15名在押犯罪嫌疑人改变强制措施,督促法院追缴罚金51万元,监督办理特赦案件8件。加强审前案件质量把控,严防冤假错案发生。加强行政检察监督,提出行政执法监督意见。
二、践行法治,主动作为,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深入开展专项检察。服务“五水共治”决策部署,继续推进环保检察,办理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17人。不断深化知识产权检察,合力打击和预防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对7名被告人和2个被告单位以侵犯商业秘密罪提起公诉。参与打击“逃废债”、化解涉企金融风险等专项工作,持续发力金融检察,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信用卡诈骗等犯罪21人,起诉24人。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大力度打击危害公共场所安全、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网络信息安全等犯罪,批捕64人,起诉201人。办理工程建设中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破坏生产经营、窃取财物、妨害公务等案件26人。重点惩治串通投标、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犯罪,注重发现和查办此类行为背后的职务犯罪。针对内部人员侵犯企业利益的行为,批捕21名涉嫌盗窃、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犯罪嫌疑人,起诉24人。
倾力参与社会治理。全面开展刑事和解工作,促成30名当事人握手言和,在此前提下作出相对不起诉23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双向保护,大力倡导法治轨道上解决涉检信访,化解信访积案7件,提供司法援助24人,依法惩治构成犯罪的非访行为。主动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嫌疑人2人,为企业和个人提供行贿记录档案查询2496次。积极研判办案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就社会治理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份,推动制度完善。
三、积极探索,深化改革,提升检察司法办案公信力
有序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全省首批11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检察院之一,在试点方案框架下积极先行先试。着力选好检察官,选配工作坚持以实绩说话和群众公认为原则,已选出20名检察官,并经省检察院党组确定入额。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明确进入员额的检察官包括检察长、副检察长都必须在一线办案,在各自的职责权限内承担办案责任。强化检察干警能力素质提升,积极组织和参加一系列岗位竞赛,开展针对性的业务培训。
着力构建“阳光检察”体系。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公开起诉书等法律文书341份,接待来院来电案件查询200余人次。加强检察便捷服务,着手建设检察服务大厅,为律师和微友提供在线案件查询、预约会见服务。加强“新昌检察”微信公众号建设,组建“天姥剑”微信工作团队。
切实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提高法律监督信息化水平,完成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共享平台硬件建设,加强内部各法律监督业务间的信息互通、线索移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首批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的13名人民监督员到岗履职,监督情形由7种拓展到11种。
四、狠抓队伍,夯实基础,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突出规范司法行为。深入开展“规范司法建设年”活动,查摆出影响公正司法的突出问题11条,评查职务犯罪侦查、公诉、批捕等案件73件,发现共性问题13项。严格执行职务犯罪侦查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制定出台《职务犯罪案件监督工作办法》,建立涉案财物专人保管制度,对办案工作区实施标准化改造,实现办案、办公完全分离。
着力强化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信仰法治、守护公正”主题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续开展专项督查和整风肃纪,每月不少于4次开展明查暗访,发现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批评。重视青年干警成长成才,成立新检青年群英社。一年来,有15名同志和2个集体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和奖励,商一红同志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听取各方面对检察工作的意见。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加强与社区、村居等基层单位,新闻媒体、群团组织、新媒体、网民联系沟通,增进各界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监督。
2016年,我院将紧紧围绕“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任务,以法治思维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契机,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实现我县“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和美丽新昌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着力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主动融入维护稳定总格局,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以攫取不法利益为目的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持续开展环保、金融、知识产权“三项检察”,加强对“涉网领域”犯罪专项惩治。加大力度打击和预防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工作便利实施的犯罪。
二是着力深化反腐倡廉。突出查办与大局工作推进、民生民利相关的案件,重点查处内外勾结、上下串通侵害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的案件。强化职务犯罪查办“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增强预防工作的警示性和针对性。
三是着力促进社会依法治理。全面开展以案释法,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强化大市聚检察室信访初核、刑事和解职能。聚焦重点问题,开展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治理法治化。
四是着力强化自身建设。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加强党章党规学习,突出业务培训和专业训练,深入整风肃纪。深化检察改革,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开展司法办案标准化建设,防止司法选择性和随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