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过偷鸡摸狗、偷钱包偷手机、偷电瓶车、偷汽车……你听过说偷猪槽吗?去年5月26日凌晨,这奇葩的一幕就发生在江滨中路798音乐驿站门口。1月29日,新昌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阿翼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在该盗窃案的庭审过程中,公诉人讯问阿翼为何想到要盗窃这5只猪槽。阿翼当庭交代了一个让人觉得哭笑不得的盗窃理由:“我看这几只猪槽造型不错,想要偷回家用来种花。”因猪槽系石料制成,再加上体积大、有点重,单凭一个人无法搬动,于是,阿翼找了自己的弟弟阿锟(另案处理)做帮手,两兄弟商量趁着夜深人静时前去实施盗窃。
可盗窃猪槽的运输工具怎么解决?为此,阿翼事先物色好了一辆停放在南明街道某酒行门口的三轮车。5月26日凌晨,他用事先准备好的老虎钳剪开锁链偷走了该三轮车。之后,阿翼和弟弟阿锟骑三轮车来到798音乐驿站门口,窃走了王某放置在此的3只石质猪槽,并连夜运回位于七星街道某小区的住处。两兄弟偷回三只猪槽还不满足,在第二天凌晨又采取同样的手法在南明街道人民中路SOGO箱包店门口窃得石质猪槽2只。
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仅过了半个月,阿翼就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5只猪槽及三轮车也在阿翼住处被查获,现已发还给被害人。经评估,被盗赃物三轮车价值人民币520元。
新昌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阿翼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阿翼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有因盗窃被行政处罚的劣迹,可酌情从重处罚;涉案财物已被追回,可酌情从轻处罚。阿翼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