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绿化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表彰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颁发全国绿化奖章的决定》,浙江省共有3个县市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称号,我县是绍兴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
近年来,我县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工业兴县、生态兴县、创新强县”发展战略,以建设“美丽新昌”“森林新昌”为目标,把林业生态建设、林政资源管理、林业产业发展和森林生态安全等作为重点内容,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克难攻坚,全力推动林业事业发展。
目前,我县平均森林覆盖率达到63.8%,全县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5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85平方米,建成省、市级现代林业园区(精品园)14个,省、市级林业观光园10家,省级森林公园3家,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镇7个、省级森林村庄17个、市级森林城镇10个、市级森林村庄26个,2013年还荣获浙江省“省级森林城市”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