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绍兴市办公室获悉,我县10家企业被评为2015年度全市企业综合考核先进单位,其中万丰奥特、三花、新和成3家企业被评为工业突出贡献企业;美盛文化被评为服务业突出贡献企业;捷昌被评为工业成长型新锐企业;新和成、达利丝绸2家企业被评为“三名”培育优胜企业;五洲新春、京新药业、新柴3家企业被评为“三爱”优胜企业。
据悉,为充分发挥优势企业示范效应,引导企业创先争优、做大做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我市以“实绩优先、体现激励、综合考评、典型示范”为原则,对全市企业分类分档设置奖项进行考核。考核共设市行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龙头20强企业、成长型20强企业、“三名”培育优胜企业和“三爱”优胜企业等4个项目。企业根据全年自身效益,对照考评细则,进行自主申报,由所在区、县(市)主管部门进行数据核实,报市级相关部门进行考核复审,最终形成考评意见,报市政府审定。整个评审过程严格遵循考核细则,坚持数据的真实性,真正起到了考核激励企业、发挥优势企业示范效应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