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激发企业投资活力,促进工业有效投资,我县积极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审批方式改革适用范围为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即工业企业在不涉及新征建设用地前提下开展的技术改造项目),“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审批目录清单管理,对涉及审批目录清单的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由对应的部门分别进行审批。
经信、消防、环保、建设、建管、安监、气象等部门分别就项目立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建筑消防设计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职业卫生许可、安全生产许可、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以及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台站探测环境审批等,分别提出“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目录清单。审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按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目录清单外项目实行“零土地”技术改造审批方式改革。在立项备案方面,只要企业满足(1)项目不涉及新征建设用地;(2)项目不属于《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2015年本)》规定的项目;(3)项目不属于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就可以进行“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截至3月,我县已备案零土地技改项目15个,涉及总投资5亿多元。
县经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有利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投资活力,促进工业有效投资,也有助于缓解土地要素供给对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县经信局将严格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因地制宜积极推进该项工作,使“零土地”技改项目审批方式改革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