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稼一枝花,全靠粪当家。”大家都知道,粪肥能提升土地有机质含量,提高农产品产量和品质。但是,羽林街道新源禽业养殖场却因随意向果园倾倒七吨鸡粪,未采取防渗漏等相关措施,导致粪水溢流外排,造成污染,被县环保局查处。
案情回顾
2016年5月9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将大量粪水倾倒在羽林街道央于村山地上。经排查,发现系羽林街道新源禽业养殖场倾倒,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养殖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场已达规模养殖,但未经环评审批,于2008年擅自建成蛋鸡养殖项目,未配套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即投入使用。另经查明,2016年3月,该养殖场将7吨鸡粪作为肥料倾倒在央于村某果园已挖好的塘内,由于未采取防渗漏措施,导致粪水溢流外排,造成污染。
案情分析
该养殖场未按规定处置畜禽养殖粪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从事畜禽规模养殖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防止污染环境”的规定。县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一条“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处置畜禽粪便,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作出了相应处罚。
启示教训
畜禽粪便集中倾倒不仅极易污染土壤,且容易渗排,污染水体和大气。近三十年来,集约化的畜禽养殖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但由于资金短缺以及环保意识不强,部分畜禽养殖场在建场初期未能投资建造畜禽粪便处理设施,致使污水未经处理即流入水体。所以畜禽粪便不能随意倾倒处置,如用于施肥也要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操作,若不规范处置畜禽粪便,相关养殖业主必将受到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