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财税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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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0日 星期四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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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
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
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浙财教〔2016〕79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浙政发〔2016〕16号)等文件要求,我省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实施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为规范资金管理,我们制定了《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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