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选举法》的规定,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因外出等原因,不能参加投票的,经乡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
受委托人必须是除候选人以外的本选区的选民,受委托人接受委托后不得再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受委托人投票不得超过3人。委托投票应向乡选举委员会提出并办理书面委托手续,办理委托手续应当提交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选民证等证件,乡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3日前对委托投票情况进行审核并公告,未经审核公告的委托无效,同时户内有不同意见的选民必须到本选区进行登记。选举时,受委托人须凭乡选举委员会确认的委托书方能领取选票。
1.委托投票办理相关联系方式如下:
⑴移民第一选区(胡卜村、曹州村)
联系人:徐燕良
联系电话:13357559653
⑵移民第二选区(查林村、江村村、上海岭村)
联系人:叶才宽
联系电话:13185586992
⑶移民第三选区(竹岸村、秀溪村、岩头卜村)
联系人:盛月明
联系电话:15325258366
⑷移民第四选区(棠家洲村、扁石村、碇岭脚村、王家庄村) 联系人:蒋贤标
联系电话:13357556168
⑸移民第五选区(祝村、金山村、梅坑村、石沿山村)
联系人:王林灿
联系电话:13157550100
⑹移民第六选区(大坪头安置点)
联系人:胡明辉
联系电话:18905856005
2.办理时间:2016年12月15日8:30至2016年12月15日16:00止。
3.办理地点:新林乡人民政府
4.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办理。
新林乡选举委员会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