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人力社保局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浙江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信用档案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全面部署开展2016年度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审查和诚信等级评定工作,力求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完善劳动保障网格化管理。
据悉,此次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审查和诚信等级评定的范围为2016年1月1日以后在我县范围内存在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内容主要为用人单位是否遵守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完善合法的招工录用、工资发放、合同签订、是否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等情况。
同时,按照相关诚信等级评定标准及办法,根据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实际情况,将用人单位分为AAAAA、AAAA、AAA、AA、A和失信等六个等级,并与省劳动保障诚信等级想对应。AAAAA级必须经用人单位申报,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查,县、市级人力社保部门批准三个程序。
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利益,县人力社保局将严格审查标准,督促落实整改,对书面审查中存在问题和拒不参加书面材料审查的用人单位,由县人力社保局根据其存在的问题,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督促其改正;对逾期仍未落实整改要求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