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财税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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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06日 星期四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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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代理记账机构审批将实现“零上门”
  通讯员 张芝清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确保财政行政审批工作在全省的示范引领作用,我县根据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全面落实代理记账机构审批改革工作,实现“零上门”。

  全面推进,确保落实。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在2017年一季度将代理记账机构审批业务全部纳入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做到“零上门”服务并对外公布。

  优化办事流程,变“跑两次”为“零上门”。从代理记账机构审批的工作实际看,该事项审批普遍需要“跑两次”,主要是申请人需上门报送纸质申请材料和领取行政许可决定书、执业证书。为切实解决“跑两次”问题,实现“零见面”。所需申请材料一律由申请人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上传,不必再书面报送申请材料。行政许可决定书、执业证书通过浙江省邮政速递物流公司快递送达。

  充分应用共享数据,简化申请材料。鉴于目前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已共享有关企业登记、会计从业资格人员、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信息,为切实应用共享数据,申报代理记账执业资格时,不必再报送营业执照复印件、从业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等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统一简化为代理记账执业资格申请报告、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3项内容。

  全面统一使用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管理系统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0号)设置,今后全省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对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的审批及日常管理均通过管理系统进行。其中:新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和管理系统办理资格申请;已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通过管理系统进行变更备案、年度报备和终止备案。管理系统能实时反映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的最新动态,有利于各级财政部门实行有效的事中事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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