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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代理记账机构审批将实现“零上门”
~~~浙财农发〔2017〕3号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财农发〔2017〕3号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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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热点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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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06日
星期四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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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财农发〔2017〕3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宁波不发):
为规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有效和项目顺利实施,现将《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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