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关注森林组织委员会研究决定,命名全省180个村为第八批“浙江省森林村庄”,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奖牌。绍兴市共有18个村庄获得表彰,其中,我县有三个村庄入选,分别是镜岭镇溪西村,大市聚镇坑西村和巧英乡溪口村。
据悉,浙江省森林村庄创建工作自2010年启动,要求大力发展村庄森林,改造提升现有村庄绿化水平,推动村庄绿化向森林提升、向生态转型、向自然发展,把村庄建在森林里,逐步形成“白天见不到村庄,晚上见不到灯光”的绿化效果,推动村庄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