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非机动车、机动三轮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全力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开展行人、非机动车、机动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要求,针对城区“两车一人”交通秩序管理的难点、重点、突破点,积极组织开展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城区交通秩序,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精耕细作,持续推进整治工作
县交警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交通秩序管理指示精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判部署“两车一人”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先行实地调研,及时掌握显见交通违法行为,确定以非法上路、闯禁行、占道行驶、闯红灯、越线停车、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为重点,不断规范行人、非机动车出行秩序,提高市民素质和文明意识,提升城市形象。同时围绕城区道路网格化精细管理要求,在整治中不断完善现有勤务机制,坚持不懈地推动和巩固综合整治战果。落实路段承包责任制,将城区道路细分为4区9片25个网格,分解任务,细化目标,量化考核,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大队班子成员分片包点深入路面一线,身先示范,平峰巡线、高峰站点,路面见警率、管事率、纠违率明显提升。大队政工部门不定期对非机动车整治工作的执法规范、勤务落实、违法查处等方面督导检查工作。对于督查中发现的业务短板、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通报,并定期召开推进会议,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明确各中队整改内容以及下一阶段工作方向。
比学赶超,卯足常态整治劲头
科学安排警力。按照“责勤合一”要求,严格落实“定人、定点、定责”措施,实行城区道路交通网格化精细管理。以“道路资源精耕细作、路口渠化寸土必争、信号配时分秒必争”理念为指引,对城区主要道路、主要灯控路口全部明确到人,实行信号灯认领管理制。强化早晚高峰站岗执勤。在上下班高峰时段,大队领导带头,机关民警下沉,开展早晚高峰执勤,指挥疏导过往车辆,劝导广大市民文明出行,进一步提高了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有效提高疏导保畅能力,全力为广大市民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加强车辆分流、限行。采取“定点、错时、轮值”的方式,实施“提前上岗、延时下岗”勤务工作制,并充分发挥路口劝导员的联动优势,采取口哨提示、挥旗指挥等方式,协助民警对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形成严管态势。同时,在世贸、海洋城等大型商贸综合体周边路口布置专门警力,积极指挥和引导非机动车、行人有序通行,避免和减少交通拥堵现象的发生。
久久为功,全力造浓舆论氛围
由于“两车一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受众面广,执法整治存在巨大压力,大队要求民警要加强路面宣传引导。在查处违法行为时要积极对当事人进行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同时充分发挥辅警、劝导员的辅助作用,劝阻制止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大队结合“五进”宣传、“平安校园行”等活动,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内的企业、单位、学校、社区,开展宣传。充分发动相关单位共同开展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安全管理,建立联动管理机制,通过典型案例分析,说明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随意横穿、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以案释法督促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遵章守法,不断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开展“礼让斑马线”“治堵保畅文明出行”等主题宣传活动。持续开办“曝光台”,定期曝光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全方位宣传和警示市民。创新设立机关党员文明交通志愿劝导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岗、社区党员路面执勤岗、保安员路口责任岗、新增(满分)驾驶员劝导点和农村信息员结对宣传点,建立广泛的党团、社企、镇村文明交通志愿宣传劝导联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