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新昌警方
3上一期   下一期4  
 
标题导航
 
2018年11月19日 星期一 出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双十一”已过,但仍需警惕诈骗
  通讯员 周赛儿

  “双十一”淘宝诈骗高峰期终于过去,令人欣慰的是,我县没有一人因淘宝购物被骗钱,反而是“冒充微信好友”、“冒充熟人”、“冒充银行客服”等冒充类骗局在上周十分猖獗。下面公布上周案例,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1.11月5日,南明街道袁女士被人冒充女儿索要培训费,被骗人民币48800元,所幸报警及时,民警帮其追回。

  2.11月5日,南明街道姚先生被人冒充女儿索要培训费骗走36000元。

  3.11月6日,南明街道梁先生接到一自称是农业银行信贷部的电话,对方称可以帮助办理贷款,但诚信不良需要交保证金,梁先生按照对方要求操作,被骗15000元。

  4.11月6日,七星街道王先生被人冒充微信好友借钱,骗走1070元,后加了假的微信客服想要找回损失,又被骗6246元,共损失7316元。

  5.11月7日,南明街道王女士在刷QQ空间时看到有好友发布了一条免费送手机的消息,其信以为真,先后支付730元,后发现被骗。

  6.11月7日,南明街道吕先生在微信上被人以申请扶贫项目交押金的方式,骗走32600元。

  7.11月9日,七星街道王女士在网上刷单被骗1800元。

  8.11月9日,七星街道王先生接到一“快递理赔”的电话,填写了身份信息后被告知被人网络贷款了,后被对方以需要将剩余的钱还回去为由,被骗19000元。

  9.11月9日,镜岭镇龙女士接到一个自称是淘宝理赔客服人员的电话,称其包裹理赔需转账,最终被骗19000元。

  10.11月9日,南明街道李某通过微信招嫖被骗100元。

  11.11月10日,镜岭镇盛先生被冒用侄子微信的人以借钱为由,骗走1000元。同一时间,月泉山张先生也被人以同样方式骗走1000元。

  12.11月11日,南明街道董先生接到一个自称浦发银行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称董先生有一张十万元额度的信用卡可以办理,按对方要求操作后被骗7300元。

  民警提醒:应对冒充类骗局最好的办法就是“不相信,不掏钱”。如果是熟人借钱,务必先核实对方身份(见面或电话);如果是冒充银行客服、淘宝客服等不认识的人,别贪小便宜,别信就对了。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时政要闻
   第03版:社会民生
   第04版:天姥清风
   第05版:今日关注
   第06版:新昌警方
   第07版:人力社保
   第08版:公益广告
县公安局打造“枫桥经验”新昌样板
用心服务群众才能赢得民心
“双十一”已过,但仍需警惕诈骗
“志愿警察”助推平安建设
停水通告
信息广场
今日新昌新昌警方06“双十一”已过,但仍需警惕诈骗 2018-11-19 2 2018年11月1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