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议案审查委员会会议。根据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议案审查委员会按照《新昌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规定》《新昌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对收到的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进行了逐件审查。
据统计,截至1月10日上午11时,本次大会共收到代表议案1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17件。对收到的1件代表议案,其所提事项属于县政府行政管理职权范围内,提议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对收到的217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议其中215件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另有2件作为来信,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在以上216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中,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56件,公路建设与交通管理方面43件,农林水利方面27件,科教文卫方面24件,工业金融方面16件,民政社保方面16件,商贸旅游方面13件,政法方面11件,园区建设方面7件,其他方面3件。
议案审查委员会经认真审查后认为,本次会议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紧密联系我县实际,所提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科学性和前瞻性。办理这些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对于进一步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政府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新昌经济社会发展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会议还通过了议案审查报告(草案),提请大会主席团第五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