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两会·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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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0日新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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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11日 星期五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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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县人大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决定
(2019年1月10日新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依据《新昌县机构改革方案》(绍市委办发﹝2018﹞67号)和县委决策部署,决定整合县人大法制(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相关职责,组建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作为县人大专门委员会。县人大法制(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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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新昌两会·要闻03新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县人大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决定 2019-01-11 2 2019年01月1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