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市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医院需要办理退费业务或出院尚未结算、医后付未结算的,须在2019年12月31日17:00前办理完毕。
2.停机切换期间,全市所有医保业务暂停办理。2020年1月8日24:00起恢复正常,其中社保(市民)卡更新业务无需再办理。
3.停机切换期间,参保人在全市各定点医院就医时仍需使用社保(市民)卡,门诊费用先行垫付,就医时务请备好现金或随带银行卡及使用其他支付方式;住院先自费,新系统上线后再转医保结算。全市各定点药店暂停刷卡交易,停机期间在定点药店购药费用不予报销。2020年1月8日24:00起恢复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医保联网结算全部业务。为确保参保人员购药便利,2019年12月31日前,临时性放宽门诊处方量,在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购药时,我市参保人员一次性购药量在现有规定基础上可再延长9天。
4.停机切换期间,各定点医院的医后付停用,智慧医保系统上线后再刷卡结算。
5.2020年1月1日00:00起,原网上申报系统停止使用。2020年1月8日24:00起,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医保参保等业务,统一登录浙江政务网进行申报。
6.智慧医保系统上线后,我市参保人员停机期间在市内定点医院垫付的医疗费用,医保部门将在30个工作日内自动按医保政策给予报销,并发放至参保人社保(市民)卡银行账户;30个工作日后,未报销人员可登录浙江政务网或浙里办APP绍兴医保专区办理报销手续。参保人无需再到医保办事大厅办理。
重点提示:
1.在市内就医门诊和住院都必须带社保卡(市民卡);
2.停机时间结束后照常直接刷卡结算;
3.停机期间垫付的费用,系统会自动按规定算好把该报销的钱打到本人的社保卡(市民卡)账户,如果30个工作日未收到打款短信的,到政务网查询是否已经报销到账,确实没有到账的,在政务网上上传资料网上申请报销。
请广大参保人合理安排时间办理相关业务,各有关单位提前做好相关工作准备。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绍兴市医保中心咨询电话:89115826
越城区医保中心咨询电话:89102755
柯桥区医保中心咨询电话:84787137 81110613
上虞区医保中心咨询电话:82219077
诸暨市医保中心咨询电话:87013576 87373999
嵊州市医保中心咨询电话:83278051
新昌县医保中心咨询电话:86230160 86083607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