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共新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置等事宜的通知》(新编委〔2020〕18号)文件精神,撤销新昌县港航服务中心,现拟向绍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特此公告。
新昌县港航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