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我县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评审行为,提高“政采云”功能模块的应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征集。
一、评审专家申请条件:
申请成为新昌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3.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4.承诺以独立身份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5.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6.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二、申请程序:
符合前款所列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专家入驻”,填报录入相关信息资料,完成申请。
专家提交网上申请后,财政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申报的评审专业和信用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选聘为评审专家,纳入“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实行统一管理。
三、对采购项目较多且项目专业性较强的行业主管部门,鼓励主动征集本行业、本系统或项目所需专业的评审专家向财政部门推荐并邀请专家主动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