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玉墀
今年以来,针对部分建筑业新产业工人工伤保险存在未按规定缴纳等问题,我县开展多部门协同联动,有力推动绍兴市开展举一反三整改,切实维护和保障新产业工人工伤保险权益。
新产业工人工伤保险涉及重大民生保障。县政府制定专项行动方案,以部门联动等形式,强力规范工伤保险参保工作,通过组织企业自查、部门联合督查,全面摸清全县建筑工程项目参保缴纳现状,并与建筑业主管部门项目库数据进行对比,梳理形成参保缴纳“问题清单”,督促责任单位按规定完成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足额补缴保险费用。截至目前,全县已累计整改问题项目24个,涉及保费350.68万元。县财政、人社、税务、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建设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办理流程》,将项目参保对象由建筑工程扩面至交通、水利工程等,构建“先参保、后开工”制度,健全部门数据交换共享协同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保费征缴流程,实现全县“项目参保、领域参保、职能部门”全覆盖。
针对我县部分建筑业新产业工人工伤保险存在未按规定缴纳等问题,县审计局以“七张问题清单”为抓手,依托大数据比对等手段,由点及面完善制度建设,实现高效闭环管理。该局还运用数据云平台,向上推动市级层面开展全市专项自查。市人社局、财政局根据新昌经验,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建筑业、交通业、水利业工伤保险自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工伤保险扩面力度,实现从建筑行业到相关重点建设领域的有效扩面以及高风险行业一线从业人员的工伤参保全覆盖;上虞、柯桥等地已累计排查建筑、交通、水利等工程项目302个,收缴应补缴工伤保费664.75万元,加快推动全市新产业工人工伤保险参保征缴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有效提升全市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能力,保障基金安全运行。同时,市县两级人社、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通过集中宣传、现场走访等形式,主动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务上门,详细解读工伤保险最新政策措施,营造起全行业自觉参保的良好氛围,真正实现政府、企业与新产业工人同舟共济,“伤身不伤心”,为全省推进共同富裕先行提供民生保障的“绍兴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