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任命:
梁小芳同志为新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沈惠芳同志为新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榆琼同志为新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陈亦奇同志的新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