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竹银莉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关于《百万家庭奔富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工作部署,县财政局聚焦缩小“三大差距”,着力深化“扩中提低”改革,助推更多低收入家庭迈入中等收入行列。截至2023年,全县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至1.80,“全国县域综合竞争力百强县”排名升至51位。
该局注重健全保障制度,提升共富底气。建立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新机制,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部分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对符合低保标准且满足低保家庭财产规定的低收入对象做到应保尽保,2022年、2023年分别投入资金6853万元、7729万元,对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和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费标准等进行逐年提标。聚焦“一老一小一困”,统筹适老化改造、残疾辅助设施安装等资源,联合“善居工程”慈善信托积极推进善居工程建设,2024年以来,安排资金70万元助力首批35户困难家庭已完成“一户一方案”设计,切实为我县困难群众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
该局着力实施扶持行动,打通共富路径。安排资金800万元,助力新时代“乡村工匠”培育行动、“一老一小”技能支撑行动和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深入实施,2023年全县技能人才培训人数达到1.9万人次,技能人才培训0.49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0.19万人,成功创建3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重点遴选出15名新昌工匠、25名绍兴工匠。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城乡边保户、精障患者等重点群体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力度,建立就业岗位帮扶机制,依托“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在线”应用开展实名制帮扶,精准识别、动态调整帮扶对象保障就业,2023年全年累计兑付就业补助资金926万元,就业帮扶重点群体4096人,帮扶率98.7%。
该局还有效减轻养教负担,筑牢共富根基。出台《关于规范新昌县普惠性托育机构收费管理的通知》,规范普惠托育机构收费指导价格,安排普惠托育相关项目资金338万元,用于托育机构建设运行补助、托位改造补助和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补助。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修订《新昌县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安排财政资金1563万元,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在职自聘教师奖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公办幼儿园设施设备维修等补助,力争创建国家级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2024年,预计新增公办托育机构2家,新增托位100个,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千人托位数达4.5以上,乡镇(街道)托育机构覆盖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