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政是基层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是乡镇重要的综合管理部门。在2023年及以前,新昌乡镇(街道)财办和党政办合署办公,一个科室两块牌子;随着乡镇机构改革的纵深推进,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开展“挂牌”整治行动,2024年新昌12个乡镇(街道)财政机构全部撤销,设为党政办内设部门,人员仍为3名,但都有其他工作兼职。机构改革确有显著成效,但在实际执行中,一些问题也开始凸显。
一是乡镇财政职能淡化。乡镇财政管理机构和财政人员正逐步弱化为内设财务部门和会计、出纳,且均为兼职,目前基层财政队伍建设状况不容乐观。二是人员业务能力弱化。乡镇财政工作人员都是一人多岗,身兼数职。工作人员更换频繁,多数是刚分配的新同志,业务能力欠缺,乡镇作为一级政府,财政管理工作效率受到一定影响。三是财政监管机制虚化。监督定位不明确、成效不明显、制度建设较落后是乡镇财政监管的主要短板。
为进一步加强当下乡镇财政队伍建设,首先要完善财政机构与岗位设置。乡镇政府要严格按规设岗,细化岗位分工,明确岗位职责,保持岗位人员相对稳定性。其次要提高乡镇财务人员专业素质。乡镇财务人员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与实务经验,要根据岗位特性合理安排人员,日常强化财务人员学习培训,深化资金安全与责任意识。第三要加强乡镇财政监督制约。要使监督机制发挥实效,就要形成监管合力,让乡镇财政在阳光下运作。同时要落实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职责,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让资金监管工作融入日常业务,实现监管工作的常态化。 (洪可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