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任卫杰
本报讯 今年以来,县财政局在全县范围内扎实推进政府采购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县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促进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县财政局坚持机制保障、周密部署、有序推进。根据全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工作通知,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自治区财政厅细化列出的37类56项治理情形,明确整治对象、审查标准和处理方式,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工作实效。此次,财政部门共抽查4家代理机构、21个项目,其中包括新收到或正在处理的投诉举报案件中涉及“四类”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项目。通过代理机构自查、财政部门书面审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并运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综合监管系统专项治理模块筛查违法违规疑点数据,全面梳理排查“四类”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该局还坚持“当下改”,做好“长久立”。在检查中,针对某医院CT采购项目所编制的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设置中存在倾向性歧视性的限制条款、某局某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招标中将本地化驻点服务机构设置作为评审因素、某局某评估项目招标文件中将特定区域经营业绩作为评审因素这几个检查中的问题,按照对采购活动的影响程度,分别作出监督检查处理意见,要求采购单位与代理机构作出整改。
下一步,县财政局将立足当前,动真碰硬,集中解决突出问题,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后续工作,紧扣37类56项违法违规情形,组织对疑点问题的分析研判,通过核查相关资料、问询相关人员和部门等方式进一步调查取证,把问题查清、查准、查细、查实。坚持协同共治,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有效形成专项治理的优势互补和监管合力,把前期深挖细查的线索,最终转化为物化的工作成果。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的做法,持之以恒健全政府采购监管长效机制,为我县政府采购领域的健康发展肃清沉疴,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