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各位代表秉持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的授权,忠实履行代表职责,紧密围绕全县改革深化、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中心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建设性、针对性的建议、批评、意见。根据统计,截至2月5日上午12时,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43件。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议案审查委员会按照《新昌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规定》《新昌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对收到的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进行了逐件审查,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对收到的143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议全部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在以上143件代表建议、批评、意见(附件)中:城建环保类58件,教科文卫类22件,农业农村类28件,财政经济类16件,社会建设类14件,监察司法类2件,其他3件。
议案审查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议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更具问题导向性。代表们坚持问题导向,深入一线调研、精准把脉症结,所提建议直指新昌发展堵点、治理难点,靶向明确、直击要害,为破解关键问题提供了务实路径。二是更具全局引领性。建议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与长远规划,既立足当下破解现实难题,又着眼未来谋篇布局,站位高远、视野开阔,有力引领新昌高质量发展。三是更具为民务实性。立足普惠性民生服务,城建环保、教科文卫、农业农村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建议数量占总量的75.5%,围绕深化“挂单奔中”共富帮扶、保障校园安全、关爱“一老一小”等工作提出了务实的对策举措。
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对代表提出的143件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在会议闭会后交由有关单位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领导,各承办单位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切实提高认识,从解决问题出发,加大办理力度,提高办理效率。凡是具备条件的,应积极研究解决;对虽有困难但经过努力能解决的,要创造条件予以解决;对受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应当向代表说明情况,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