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刑满释放人员沈某到司法所报到。经司法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到,沈某系澄潭镇居委会居民,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今年7月刑满出狱,由于其幼时父母双亡,无兄弟姐妹,被人领养,犯罪后养父母又与其断绝了关系,所以,沈某在村里已无亲可投,无房可居,无业可就。为帮助沈某解决现实困难,让其顺利回归社会,澄潭司法所当即将其列为重点安置帮教对象,及时主动向镇党委、政府汇报沈某的实际情况,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在镇领导的关心下,澄潭司法所为沈某落实了临时求助。考虑到沈某与社会生活脱离时间过长,存在一定的就业心理障碍,该所又对其进行了思想开导和心理矫治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就业观,并为其提供了大量的用工信息,以实际行动实现人性关怀,真情帮教。
据悉,目前沈某已顺利找到工作,并一再对澄潭司法和澄潭镇政府给予的关怀和帮助表示感谢,表示一定深刻反省自己行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靠自己的双手早日摆脱生活的困境。
(通讯员 石新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