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17日晚上,刚满20岁的潘某在县城一网吧内上网,听说朋友被人打了一耳光,便响应兄弟们的“号召”前去“帮忙”。没想到,一群人竟将对方殴打致死。之后,潘某潜逃到湖北,一直隐姓埋名在湖北打工。
在打工期间,潘某与湖北姑娘小唐谈起了恋爱,并于今年年初办了结婚喜酒,但由于潘某没有身份证,两人一直无法办理结婚证。
小唐几次催促“丈夫”潘某去登记结婚,但每次都被潘某以各种理由推脱。追问之下,潘某终于道出了实情,小唐才知道,丈夫竟是公安机关全国通缉的逃犯。知道真相后,小唐决定劝潘某前去自首。几天后,潘某和小唐一起回到了案发地,也就是潘某的老家新昌自首。
庭审中,潘某对自己十年前犯下的错误后悔不已,“现在娶了老婆,但由于不能用身份证,没法领结婚证,也不能生小孩,所以决定投案自首”,希望法庭能给改过自新的机会,他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来和“妻子”小唐补办结婚证。
县法院经审理认为,潘某参与共同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死亡,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潘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同时潘某具有自首情节,最终,判处潘某有期徒刑六年。
从开庭到宣判,小唐一直在默默流泪。庭审结束后,她让工作人员转告潘某,“我会等你的,你要争取早日出来”。
目前,该案承办法官正在积极帮助潘某办理临时身份证,好让他和小唐登记结婚。
(通讯员 张娟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