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考评细则》从制度建设、自身建设、完成各项任务情况三个方面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百分制考评。考评结果分为三个档次即优秀、合格、不合格。考评总分在前3位的律师事务所和考评总分在前2位的基层法律服务所为优秀,60分以上的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考评先由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对照考评细则进行自评,再由县司法局组织考评,最后确定最终得分。考评结果将作为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年终评先的主要依据。考评分低于70分的,黄牌警告,并在行业内通报批评;考评为不合格的所,限期整改。考评为优秀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则给予通报表扬。
该《考评细则》的实施,为县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监督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手段,有效地推动了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通讯员 甄炎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