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警大队从源头着手,迅速开展校车及驾驶人安全隐患排查。大队组织辖区警力,深入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对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逐一建立校车档案,纳入公安交管综合应用平台系统“校车管理”,全面完善校车管理机制。由大队车辆管理所对校车进行车辆安全检验,每6个月开展一次校车验审,验审合格校车需向车辆管理所再次申请许可证。对不合格、逾期未审验的校车责令立即停运,禁止上路行驶,坚决遏制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严把校车验审安全关。重点加强对十九峰路、江滨西路、西昌北路、104国道线、蟠溪、鼓山西路、七星路、南岩路等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安全防护设施缺失、道路隐患路段,及时呈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完善、改造。
交警大队盯紧路面,全方位加强校车及驾驶人的安全管控。加强校车路面通行安全管控,大队根据校车重点开行时段、重点通行线路情况,科学布控路面警力,每天不定点、不定时对接送车辆进行检查,依法从严查处超员载客、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管态势,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道路“黑车”接送行为,对辖区道路特别是农村道路加强路面通行车辆检查,杜绝不良“黑车”接送学生,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非法营运客车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搭载学生,切实维护平安、畅通的道路通行秩序。联合城管、运管等部门,开展客运场站客运秩序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场站周边电动车、摩托车、私家车非法搭载上下学学生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从重从严处罚,形成有效威慑作用。
县交警大队强化责任,落实安全教育,积极倡导“文明交通”意识。由大队车管所工作人员会同教育部门对辖区内校车驾驶人进行资格审查,排查驾驶人驾驶资质、违法记分及责任事故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驾驶人严格处理,责令学校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大队每月不定期派遣警力深入学校宣传,及时与涉校车辆驾驶人进行“面对面”教育,提醒驾驶人牢记交通安全,增强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做到安全驾驶、平安出行,从源头上有效预防涉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开展对学校师生、家长交通安全提示活动,提醒全体师生、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增强监护责任意识,自觉抵制乘坐“黑车”、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积极倡导“文明出行”。
县交警大队充分借用媒介传播平台力量,大力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校车的严重危害。充分利用论坛、“新昌交警”微信平台,广泛发布教育警示信息,提醒车辆驾驶人提高安全警觉性。同时,在学校门口、广场、重点路段路口等人流聚集的地方摆放宣传展板,对《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行重点解读,对以往的校车事故案例进行剖析,教育提醒中小学生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教育提醒步行上下学的中小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 (通讯员 陈勇 吴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