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为配合县文明创建、卫生整治等工作,南明司法所立足实际,联合各社区组织矫正人员进行了分散公益劳动,有效克服了辖区社区矫正人员多、劳动基地缺乏、集中公益劳动组织困难等问题。
自推行社区矫正“网格化管理组团式帮教”模式以来,南明司法所充分发挥辖区43个村级社区矫正工作站的力量,采取集中公益劳动和分散公益劳动相结合的方式,双管齐下开展劳动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尤其是辖区9个社区,平均每个社区拥有社区矫正人员6-7人,如果组织得力,安排妥当,由矫正人员组成的公益劳动队伍将成为社区劳动的生力军。因此,司法所不仅要求各社区矫正人员每月主动到村、社区参加公益劳动,每逢节假日或有重要活动,还积极联合村、社区矫正工作站分批次组织矫正人员进行公益劳动,并由村、社区工作人员做好通知、签到、拍照、敲章等证明工作。
通过这种劳动模式,既落实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社区公益劳动不少于8小时的规定,体现了社区矫正公益劳动的强制性、规范性和公益性,又弥补了村、社区工作站本身工作人员少、卫生整治任务重的缺陷,为树立社区矫正人员志愿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起到了积极效果。
(通讯员 贾丽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