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信朋友圈里在转发着一则关于“申请享受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的信息,该信息写道:“如果你身边有六十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属于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家庭,从7月1号-7月30号,要在居住地居委会报名,申请享受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每人每年960元,两人就是1920元,如果错过报名期限,就只能到下一年了,过期不补。”那么,这条信息是否属实呢?为此,记者特地进行了求证。
日前,七星街道凤山社区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几天有许多市民来社区询问相关情况,但社区并未接到任何相关的工作通知。
记者从县卫计局了解到,微信朋友圈里的这条信息与我省2006年开始实行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有几分相似,但目前我县没有出台城镇户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所以这是一条假消息。
记者希望,对于这些不确定的消息不要盲目转发,可先向有关部门了解和核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