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法治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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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7日 星期二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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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抄近路 抄掉了堂哥的命
  通讯员 求金霞

  为了抄近路回家,贵州90后小伙小波不按交通信号规定行驶,在横穿马路逆行时与正常右转的作业车发生碰撞,致使后座上的堂哥小飞被撞身亡。日前,新昌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小波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小波怎么也没想到,因为一次抄近路,毁了两个幸福美满的家庭——违规骑车载人+横穿马路+逆行,最终迎面撞上一辆专项作业车,坐在后座的堂哥因重度颅脑损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自己虽伤势不重,却因交通肇事罪面临着牢狱之灾。

  为早回家他抄了近路

  小波和小飞是堂兄弟,俩人结伴从贵州老家到新昌打工,租住在一起,而且还在同一家商行做运输工作。小飞比小波大三岁,又比小波早来新昌几年,在工作生活上都很照顾自己的小堂弟。

  车祸发生在今年5月4日晚上。那天,兄弟俩送完货,又在外面吃了晚饭,从餐馆出门后由小波骑电动自行车载着小飞返回位于新昌上礼泉的出租房。

  从饭馆出来大概15分钟,小波载着小飞沿着江滨西路由西往东行驶,途经鼓山大桥红绿灯口时,小波看到当时正好显示是红灯,车辆都按照信号灯指示整齐排列等候绿灯通行。按照正常的回家路线,小波应当是停在道路右侧的非机动车道内等候绿灯再左转进入鼓山大桥,但小波觉得先横穿到左边的非机动车道再左转会省事很多。于是为了抄这么几米的近路,小波无视信号灯指示,硬是从道路右侧径直骑往左侧的非机动车道,再逆向往红绿灯口行驶准备左转进入鼓山大桥。

  倒地的堂哥再也没有醒来

  在横穿逆行时,小波根本没有发现危险正在向自己逼近。车祸发生在一瞬间,随着“嘭”的一声,小波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因撞击和惯性,整个车身被卷入作业车右前轮底下,电动车车身前部基本被撞烂,零件碎片散落一地。面对撞击坐在前方的小波首当其冲,先是觉得眼前一黑,紧接着疼痛和麻木感在四肢漫开,小波在意识到车祸发生的第一时间转头寻找小飞,发现小飞已倒在自己身后无法动弹,后小波自己也昏迷倒地。

  事故发生后,有路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110电话报警,救护车和交警很快赶到现场,并及时将两名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小波伤势较轻,很快就恢复了意识,不幸的是,小飞则因重度颅脑损伤挣扎六天后仍伤势过重死亡。

  骑电动自行车也能成立交通肇事罪

  对于闻讯从贵州老家赶来的亲人,小波一直不愿也不敢相见:“我堂哥还不满30岁,还没结婚生子,年纪轻轻就这样没了,我对不起我堂哥,更对不起我的家人,因为我的错误造成了两个家庭的痛苦!”案发后半个月,刚刚伤愈出院的小波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就民事赔偿部分与小飞家属达成协议。

  新昌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波驾驶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在行经灯控路口时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其强行横穿马路并逆向行驶的行为直接导致了车祸的发生,经交警部门认定,小波对本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小波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不但负有主要责任而且导致小飞死亡,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小波有自首的情节且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新昌法院依法判处小飞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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