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香烟诈骗案。
犯罪嫌疑人丁某,初中毕业以来一直没找工作,偶尔打打零工,自从借了高利贷后,就四处躲藏,父母为其操碎了心。在一次次替丁某还了高利贷、外债之后,丁某父母明确表示,再也不会替丁某还钱。丁某没有了父母的庇护后,就产生了自暴自弃、自生自灭的想法。可是,一个人在外面吃饭、住宿,这些都需要花钱,怎么办呢?丁某脑袋瓜一转,想了个“点子”。
2015年8月至11月期间,丁某来到家附近的村子,利用乖乖青年的形象和甜言蜜语进行诈骗。“叔叔,我来给爸爸买条香烟,等会我爸爸会来付钱的。”“阿姨,我是你家某某的同学啊,以前经常来玩的,我来给家里买条香烟,钱我爸爸会来付的。”丁某一句句亲切的称呼,取得了隔壁村子叔叔、阿姨们的信任,在明知道父母不会来结账的情况下骗取香烟,再把骗来的香烟拿去换钱,用于支付生活开销。
第一次行骗,丁某便骗得了一条硬壳阳光利群香烟,转手就卖给了乡下的一个小店,换得400元钱。看到钱来得如此容易,丁某的心又痒痒了,于是再次以同样的手段行骗了8次,直到被公安机关抓获。
丁某这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目前,丁某已经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他将要为自己的行为接受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