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来,县检察院机关党委始终秉持“基础在学,关键在做”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以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为切入点,以党支部为单位,在全院开展“进企业、学经济、送法制”活动。目前,已与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重点非公有制企业完成结对,使非公有制企业感受到检察机关的法治温暖。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该院机关党委始终坚持三项原则。
一是坚持领导带头,领学促学。此次活动,该院每位院领导带领所在支部党员与我县1至2家非公有制企业对接,亲自到企业熟悉情况,了解企业在转型升级、知识产权保护、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和需求;主动向企业学经济、学管理,完善党员干警的知识结构,提升司法办案水平。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该院领导带头的每个党支部找准自身的问题和不足,学习企业在经济、管理、创新、党建等领域的成功经验,对准问题学,带着问题改;对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碰到的法律问题,每个党支部充分利用自身的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帮助企业完善制度、防范风险,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对于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政策性、方向性等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报告,努力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三是坚持立足职能,主动服务。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相关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犯罪预防等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正常经营的金融诈骗、合同诈骗、强迫交易以及侵犯企业经济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重点惩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犯罪,助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对企业犯罪预防宣传,提高企业经营管理的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