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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30日 星期三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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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公共租赁住房
2016年度第三期实物配租申请受理公告
  根据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部署,即日起开始第三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登记,具体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申请人须在本县重点成长型中小企业、创新型苗子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含);

  2.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南明、羽林、七星三个街道辖区范围内无房,且实际居住在本县县域范围内。

  二、租金标准

  1.租赁期限:3年;

  2.租金标准:每月3.272元/㎡,按实际租赁建筑面积乘以租金标准计算,以年度为批次,三年实行统一标准。

  三、房源信息

  本次分配房源为馒头山保障房,共188套。

  四、注意事项

  1.受理期限:2016年11月30日至2016年12月6日

  2.受理地点: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

  3.联系电话:86335593 

  新昌县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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