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深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县司法局联合县法院,在我县全面推进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律师作用,实现调解力量更多元,调解过程更高效,调解格局更优化。
全新整合资源,规范化推进平台搭建。县司法局优化律师人才资源管理,汇聚符合资质的律师组成律师调解名录库,并以此为基础,明确律师调解四种工作模式,分别在县法院、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县内的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构建并完善网上律师调解中心,线上线下“双线并行”,对除法定不得受理情形外的各类民商事纠纷全方位进行调解,切实打造线下设点,线上扩面的律师调解格局。截至目前,律师调解名录库中共有38名律师,并已成立5个律师调解工作室,其中,设置在县法院、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1个,设置在律师事务所3个。
该局还全面落实管理,精细化实现机制完善。一方面,深入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律师调解案件具备统一“引调”案号与专门台账,并积极探索网络在线阅卷方式,创新卷宗管理模式。另一方面,为律师提供完备的物质保障与良好的工作环境,配备常驻的调解联络员,具体负责接收登记、台账记录等日常事务性工作。积极引导律师发挥自身的业务基础优势,并充分结合诉讼费用的杠杆作用,提高调解成功率。2017年以来,我县律师共在庭前、庭审中等环节参与调解业务131件,诉讼标的累计达4307万元。
此外,全力稳固基础,动态化构建长效保障。律师调解试点工作一年试行期内,在人民法院委派、委托的律师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期满后由县司法局与县法院为调解律师争取经费补贴。调解律师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联络员指定两种方式确定,经律师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调解协议可申请法院支付令、强制执行及司法确认。为保护当事人隐私,保障结果公平,律师需严格遵守回避与保密要求。此外,县司法局与县法院积极保持双向沟通,建立健全会商机制,定期研讨,全方位把控律师调解工作的发展动态,并推进落实律师参与公益性调解的考核表彰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吸引更多优秀律师加入律师调解队伍,推动试点工作良性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