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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7日 星期三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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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告
2019年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规定,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将于2019年8月中下旬召开我县调整完善大佛寺文化旅游区门票价格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组成

  本次听证会安排听证会参加人(以下简称“参加人”)22名。包括:消费者12名(其中居民个人消费者10名;非居民消费者主要指旅行社,2名)。县人大办1名,县政府办1名,县政协办1名,县民宗局1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名,文化广电旅游局1名,南明街道办事处1名,县消保委1名,专家学者1名,经营企业1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消费者参加人通过报名方式产生,委托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受理报名;专家学者参加人由我局聘请产生,经营者参加人由旅游集团公司推荐,其他参加人分别由相关单位推荐产生。

  三、消费者参加人报名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热心公益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具有一定代表性;

  (三)具备一定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够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五)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2次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职业等);

  四、消费者参加人报名办法

  报名者请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有意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可通过县消保委公布的报名途径报名。

  五、其他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5名。委托县消保委在接受听证会参加人报名的同时产生。

  特此公告。

  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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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调整完善大佛寺文化旅游区门票价格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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