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我县召开《新昌县志(1979-2013)》评审会,邀请省、市有关专家对续修县志评审稿进行初审,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郑法根出席评审会。
《新昌县志(1979-2013)》编纂工作自2014年4月启动以来,经历资料搜集、志稿撰写、分类编纂和全书总纂四个阶段,全县共107个部门、乡镇(街道)参与编纂,涉及站所、企业、村800多个。《新昌县志(1979-2013)》编纂是20多年来我县志书领域最大的一项重点工程,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召开评审会、督查会,确保志书质量,推进修志进度。经过县史志研究室、县志编辑部和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今年3月完成近300万字的征求意见稿,9月经过第二次修改,目前已形成共40编约170万字的初审稿。
会上,县史志研究室主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吕今汇报县志编纂情况,省地方志办公室省志处处长颜越虎、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赵玲华等专家就志稿篇目设置、体例结构、资料取舍、行文规范、照片选取、表格设计等进行认真评议。经过交流讨论,大家认为该志稿政治观点正确、框架结构合理、资料丰富,较为全面地记述1979年至2013年间新昌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历史,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一致同意通过初审;同时对评审稿在纲目设置、内容、表述方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详细的修改意见。
郑法根指出,志稿初审是修志工作的重要阶段,也是确保志书质量的重要环节。相关部门要深化思想认识,把握时代特点,明确目标任务,全力做好本部门志稿修改完善后续工作,加快修志进度;编纂人员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努力编纂出一部有深度、有创新、有价值和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精品志书。他要求县志编辑部认真梳理专家意见建议,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志稿修改工作,抓紧完善初审稿,力争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早日拿出复审稿,按时完成志书出版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