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因此,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增收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弥补城乡一体化短板的迫切要求,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水平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消薄扶贫不单是一个经济问题,不单是一个社会问题,更是一个关系到党在农村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政治问题,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一、实践探索
截至2019年,南明街道12个行政村中,8个村为集体经济薄弱村,占街道行政村总数的67%,其中年经济总收入30万以下的1个,年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下的3个。全街道低收入农户共有200户236人,约占街道农村户籍人口的1.3%,消薄扶贫工作任重道远。近年来,南明街道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积极探索低收入农户脱贫增收途径。
1.易地搬迁,摆脱致贫根源。南明街道刘门山村自然村地处偏僻,自然资源匮乏,发展空间很小,全村农户基本以务农为主,经济收入来源单一,贫困人口基数大。2016年开始,南明街道对刘门山自然村实施整村易地搬迁,目前刘门山新村基本完工,66户都住上干净敞亮的自造房。因新村地理位置较好,交通便利,部分农户选择附近企业上班,部分农户经营副食农资等小卖部,经济收入来源多样化,生活水平得到全面改善。另外,黄贡坑自然村64位农户、石竹坑自然村53位农户都是从自然条件极差的深山农村易地搬迁出来,不仅住房、交通等人居环境得到极大改善,而且通过自主经营、附近就业等方式实现脱贫致富,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提升,真正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
2.因村施策,焕发村基活力。借助县委县政府“一村一策精准消薄”东风,因村施策、因村消薄、因村扶贫,引导各村利用区位优势、资源优势,着重在自主发展上下功夫,多方式、多渠道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尤其是经营性收入。如班竹村探索建立“人人参股、户户分红”的乡村旅游开发模式,从原先的经济薄弱村转变成富裕村,2019年班竹村集体经济收入突破百万元;联湖村平湖自然村与浙建集团合作PPP项目,打造月季大道、鲁冰花等“平湖花海”;甘棠村、望江山村利用城东区位优势,打造成为新昌“菜篮子”基地,并将建立小型蔬菜批发交易市场,通过“单位+基地+农户”的合作模式,为酒店和学校提供定向种植、定向供应。
3.扶志扶智,创新增收方式。南明街道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同向发力,不断激发低收入农户的内生动力,创新低收入农户的增收方式,真正帮助低收入农户实现脱贫增收。2019年8月,南明街道与中国人寿签订合作扶贫框架,为30名低收入农户搭建自主脱贫舞台。中国人寿从低收入农户中选择30位学历能力相对较好的农户,对其开展三个月的人寿险种的业务技能培训,让其成为南明街道所在村的“保险业务员”,现正积极发挥作用,“造血”脱贫功能总体乐观,达到合作预期目的,不仅在思想观念上转变低收入农户“等靠要”的传统思想,而且经过自己努力,人均有望增收3000元以上。
二、主要问题
南明街道在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上进行多方探索,也取得一定成效,但现状并不理想,仍存在不少问题。
1.思想观念依然滞后。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已把“脱贫攻坚”上升到新高度,但一部分村两委干部对中央消薄扶贫政策理解不到位,存在“哭穷、坐等”思想,自主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积极性不高、信心不足、思路不清。另外,少部分低收入农户主观脱贫意识不强,“等、靠、要”思想严重,一心想吃低保,不愿积极就业。
2.增收途径仍然单一。从目前看,联建联购项目收益分红仍是各经济薄弱村经营性收入的主要渠道,对于个别村是唯一经营性收入。虽部分村级集体通过盘活资产、出租房产等方式增加一定的经济收入,但受村干部队伍、自然资源和产业经济等条件限制,其他有效的自主增收渠道仍比较缺乏。 3.帮扶成效有待加强。部门、企业结对帮扶农村活动已开展多年,一定程度上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和低收入农户增收,但一些部门、企业的帮扶只体现在资金援助上,缺少对村级集体经济的长远规划和产业扶贫指导,并未有效激活村级集体经济的自主“造血”功能。
三、几点思考
消薄扶贫是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县有关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质量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1.党建引领队伍。“村子富不富,关键看支部,乡村要振兴,关键在人才”。坚持党建引领,以“五星达标、3A争创”为总抓手,让基层农村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村两委组织和农技人才队伍,切实转变集体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等、靠、要”的依赖思想,树立培养“发奋图强、迎头追赶”的意识,大力推广“党建+产业”“党建+旅游”“党建+人才”“党建+合作社”等创新模式,促使党建成为经济薄弱村创新发展“主引擎”。
2.盘活存量资产。鼓励经济薄弱村盘活闲置或低效使用的村办公场所、生产加工场地、未利用土地等各类集体存量资产,在不改变集体建设用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许经济薄弱村对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依法依规进行维修、翻建,并通过租赁、参股、合作等方式加以开发利用,增加集体收入。紧紧抓住美丽乡村建设、危旧房拆除有利时机,开展以土地整治、空心村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对土地整治出来的新增耕地,在确保群众利益的前提下,可确权到村集体,作为村集体资源。
3.开发特色产业。鼓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利用集体所有的农、林、水等资源,围绕区域特色主导产业,建设农业生产、加工、经营、服务设施,通过发包获取租金收入。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和美丽乡村建设,引导和鼓励村集体建设农产品种养殖基地,开发居家养老、文化创意、运动休闲、旅游景点、农家乐民宿、古村落保护利用等项目,发展现代高效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在带动经济薄弱村产业转型、环境优化和农民增收的同时,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4.发展农村服务业。鼓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通过委托流转或开展土地股份合作的方式流转农户土地的经营权转包给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种养殖大户等,从中获取服务费。鼓励组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劳务施工队等经营服务组织,统一承接或购买上级部门提供的农村环卫保洁、公路绿化养护、道路河道保洁等农村服务项目,以及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如农村电商、农产品加工、储运等,拓展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渠道。深化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鼓励有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探索资产项目化经营,与其他经济主体或集体成员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断丰富集体经济实现形式。
5.深化结对帮扶。组织优势规模企业与集体经济薄弱村开展结对共建,引导企业充分发挥资金、技术、信息、项目、人才等优势,通过产业延伸、合作开发、人才交流、订单培训、公益捐助等形式,推动结对村理念创新、产业发展、劳动力转移、公益事业建设。鼓励企业带资金、带技术、带设备、带原料支持家庭工业集聚点、标准厂房等建设,确保物业项目发挥实效,实现村企共赢。推进“乡贤”文化,发挥“乡贤”资源,积极联系本村、本区域在外有名望的企业家以及其他成功人士,动员鼓励他们回家乡投资、发展、落户,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为经济薄弱村脱贫转化工作出一份力。
(作者系南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